新能源企业
更新时间:2026-04-23 关注:11
枣庄市新能源企业全维度优惠政策手册
(含:海关、税收、财政、土地、电力、金融、人才、知识产权)
1. 产业总体支持政策
支持内容:
锂电为枣庄市首位产业;储能、光伏、风电、氢能、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享受国家、省、市、区四级叠加支持,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鲁政办字〔2022〕157 号)
《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枣庄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枣庄市“6+3”产业链链长制运行机制工作方案》(枣政办字〔2025〕7 号)
2. 海关与外贸优惠政策
2.1 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
优惠内容:
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技术、配件、备件(不在不予免税目录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依法征收并准予抵扣。
新型能源装备进口专项支持:新型储能、氢能装备、关键材料进口,优先享受关税减免、加急验放。
办理:发改委《项目确认书》→枣庄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适用:锂电、储能、光伏、氢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等列入鼓励类目录项目。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 7 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 年版)》(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2025
年第 37 号)
《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45 号)
2.2 海关便利化措施
2.2.1 优惠内容:
动力锂电池危包使用鉴定最快 2 小时办结;AEO 高级认证企业降低查验率、优先通关、免除担保;青岛港直通绿色通道。
2.2.1.1 锂电产品快速通关:
动力锂电池危包使用鉴定:压缩至最快 2 小时办结。
2.2.1.2 AEO 高级认证企业支持:
降低查验率、优先通关、免除或降低担保、跨部门联合激励。
2.2.1.3 港口物流绿色通道:
对接青岛港,提供集拼、转关、直通便利,物流时效提升 30%以上。
2.2.2 政策依据: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82 号)青岛海关、枣庄海关支持新能源产业便利化通关措施
2.3 出口优惠
2.3.1 优惠内容:
RCEP 原产地证书关税减让、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海外仓补贴、境外展会补贴。
2.3.1.1 RCEP 原产地证书:
出口日本、韩国、东盟、澳新等,享受关税减让、零关税待遇。
2.3.1.2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
保费市级财政给予补贴,降低海外回款风险。
2.3.1.3 海外仓、境外展会补贴:
对建设海外仓、参加境外新能源展会给予展位费、物流费补助。
2.3.2 政策依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商务部、山东省商务厅、枣庄市商务局外贸支持政策
3. 税收优惠政策
3.1 企业所得税
3.1.1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
3.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 100%、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
3.1.3 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三免三减半(前 3 年免征,后
3 年减半征收)。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88 条
3.1.4 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依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7 号
3.1.5 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 5%
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
3.2 增值税
3.2.1 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
3.2.2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 万元免税
依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
3.2.3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
依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 年第 10 号
3.3 地方税及附加
3.3.1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
3.3.2 环保税达标排放减征:达标排放按规定减按 50%/75%征收。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第 13 条
4. 财政补贴政策
4.1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优惠内容:
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枣庄市锂电集群)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政策依据:
山东省工信厅《先进制造业集群扶持政策》(鲁工信规〔2024〕240号)
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锂电产业专项扶持政策
4.2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政策依据:
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5〕576 号)
山东省能源局、枣庄市储能支持政策
4.3 科技创新奖励
4.3.1 优惠内容:
4.3.1.1 研发投入补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诺研发投入三年年均增长 30%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3.5%的,按照研发投入增量的 10%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助。研发投入强度超过 5%的企业,在土地供应、能耗指标、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4.3.1.2 创新平台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
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 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4.3.1.3 人才项目资金:对新入选的泰山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
才项目给予最高 120 万元资金支持。
4.3.1.4 可持续发展专项:市财政每年列支 1000 万元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包括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智慧农业、生态修复、绿色转型、城乡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4.3.1.5 股权融资补助:对获得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且规范使用资金
满 1 年的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项目补助。
4.3.1.6 贷款贴息:对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实际备案贷款利息的 40%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贴息支持。
4.3.1.7 风险补偿:对贷款发生本金损失的,市、区(市)财政共同承担备案贷款不良本金 35%的风险补偿。
4.3.1.8 保费担保费补贴:引导企业使用“鲁科保”“鲁科担”系列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保费、担保费最高 20%补贴,其中“鲁科保”保费每年最高补贴 10 万元。
4.3.2 政策依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枣政办发〔2025〕3 号
4.4 产业链本地配套补贴
4.4.1 优惠内容:
链主企业、配套企业采购本市锂电材料、设备、产品,按实际采购额给予奖励。
4.4.2 政策依据:
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及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若干措施》
5. 土地、能耗、环保、电力优惠政策
5.1 对锂电产业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配比上给予支持,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灵活供地方式,做好锂电产业土地供应工作。
依据:《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法》、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政策
5.2 能耗、环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并联审批
依据:《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6. 金融支持政策
6.1 优惠内容:
6.1.1 标准补偿比例:对备案的“科创贷”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实行省、市、区(市)三级财政补偿,比例分别为 35%、25%、10%,合计 70%。
6.1.2 更高比例补偿:对通过“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增信评估的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补偿比例上限可提高至 90%(省级 45%+市级 30%+区级 15%)。
6.1.3 “人才贷”风险补偿:对不良贷款本金的实际损失按 70%予以补偿。
6.1.4 直接融资奖励(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有效期五年):
6.1.4.1 境内首发上市:对在沪深京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
补助 1000 万元。
6.1.4.2 境外首发上市:根据募集资金规模分级补助:
募集资金达到 1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不足 2 亿元的,补助 800 万元。
募集资金达到 2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 1000 万元。
6.1.4.3 借壳上市:对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
和纳税地迁至枣庄市的企业,补助 800 万元。
6.1.4.4 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补助 100 万元。
6.1.4.5 省内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对在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四板)
挂牌的企业,补助 10 万元。
6.2 政策依据:
《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枣庄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21〕11 号
7. 人才支持政策
7.1 优惠内容:
7.1.1 高层次人才补贴:购房补贴,生活津贴、个税返还。
7.1.2 配套服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落户绿色通道。
7.1.3 技能人才:新能源产业技工培训、评价、就业市级补贴。
7.2 政策依据:
《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暂行规定》(枣人社发〔2018〕49号)
8. 知识产权与合规支持政策
8.1 优惠内容:
8.1.1 高价值专利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维护费用补助。
8.1.2 知识产权维权补贴:国内维权按实际费用 30%补助,海外维权
最高 60 万元/案。
8.1.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
8.1.4 合规服务支持:法务、财税、海关、环保合规辅导政府购买服务支持。
8.2 政策依据:
山东省《2026 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第一批)》、《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枣财教〔2015〕 15 号
9. 申报平台与主管部门
9.1 线上申报:枣庄市企业服务平台、鲁惠通
9.2 线下部门:枣庄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9.3 企业最优申报路径(直接照做)
申报步骤 | 政策依据/实际情况 | 关键操作指引 |
1.项目备案/核准→取得进口免税、投资补贴资格 | 进口免税:依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内外资鼓励项目免税确认工作的通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可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 投资补贴:枣庄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双“20条”政策包含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枣庄高新区等区县对重点项目有设备补贴等实 质性奖励。 |
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或枣庄市民中心办理项目备案 /核准。 同步向发改部门申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享受进口免税。关注市、区(市)工信部门发布的技术改造、设备奖补等专项申报通知。 |
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税 率 +30–50 万奖励 | 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财政奖励: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可获省、市、区三级财政补助,合计可达40万元(如市中区政策)。台儿庄区等区县对新认定高企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
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准备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等材料。通过“枣惠通”平台关注并申报高企认定及奖励。 |
申报步骤 | 政策依据/实际情况 | 关键操作指引 |
3.规范研发费用归集→享受加计扣除 |
枣庄税务部门常态化辅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实际享惠金额显著。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设立辅助账,准确归集研发活动费用。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申报享受。 |
4.储能/光伏项目→申请建设补贴+消纳补贴 |
政策支持:枣庄市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支持项目申报省级市场化光伏并网项目和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优先并网:能源部门协调解决电网接入和消纳问题。 | 项目前期即与枣庄市能源局及国网枣庄供电公司对接,了解最新申报指南和电网规划。 积极申报省级示范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补贴和电价政策支持。 |
5.进出口业务 →办理AEO、 RCEP、海关减免税 | AEO认证: 枣庄海关重点培育 AEO高级认证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RCEP等自贸协定:海关和贸促会积极指导企业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2024年上半年已为企业减免关税超162万美元。 进口减免税:为锂电等重点产业进口设备提供免税服务,累计减免税款近千万元。 |
向枣庄海关申请AEO认证辅导。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办RCEP等原产地证书,或申请成为“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声明。 进口设备前,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 |
6.本地采购配套→申请产业链配套补贴 |
协作机制:枣庄市构建“链长+链主+联盟+基金”机制,出台专项措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生态培育:鼓励“上下楼就是上下游”,形成产业生态圈。 | 主动加入枣庄市新能源及锂电产业联盟。 与本地“链主”企业建立供需关系,并关注工信部门发布的产业链协同、本地配套等专项奖励政策。 |